“这么多水费若让我家出,感觉挺冤。”近日,泺河小区21号楼3单元居民张先生家遇到一件麻烦事:因自来水管件损坏,水表漏水1000余立方米,3000余元的水费由谁埋单?
近日,泺河小区21号楼居民张先生向本报反映,自家自来水管件破损,导致漏水1000余立方米。记者随后来到张先生家,张先生的家人张女士搬开21号楼下的水表井盖给记者看。“小区于2007年进行户表改造,至今大部分居民水表数都是五六百元,而我家已接近1600元。”记者注意到,一个水表井中共有6个水表,其中张女士家水表显示的数字远高于其他水表。
张女士说,10月初,一楼居民家中发现有溢水现象,以为是二楼太阳能或者马桶漏水,之后去二楼查看,并未发现漏水点。直到10月7日,邻居打开水表井盖才发现,她家水表数异常。
提起3000余元水损费,张女士不禁叫苦:“管线埋在地下,我们看不见,万一出现漏水情况,根本难以察觉,只有漏水量大,水溢出地面后才能发现。若这3000元水费由我家来承担,总觉得有些委屈。”
对于漏水问题,记者联系到水务集团客服中心副主任李东峰。他告诉记者,根据水表改造施工协议和供用水合同相关规定,水务部门对于自来水管件有两年质保期,居民家出现漏水,若超出两年质保期,且在户表以内,漏水费用应由产权单位或用户自己承担。李东峰表示,现在抄表员抄表后,若发现居民用水量浮动超过30%,会通知用户,对户内设备进行检查。
15日上午,记者采访到市水务集团政工部部长高健。他表示,若居民漏水损失巨大,水务部门会与用户进行协商,对残疾、低保家庭进行适当照顾。但他同时表示,具体怎么照顾没有核定标准,需与居民反复协商。